(8)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、进入受限空间、高处、吊装、临时用电、动土、检维修、盲板抽堵等作业。
生产厂区“十四个不准”:(1) 加强明火管理,厂区内不准吸烟;(2) 生产区内,不准未成年人进入;(3) 上班时间,不准睡觉、干私活、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;(4) 在班前、班上不准喝酒;(5) 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、用具和衣物;(6)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,不准进入生产岗位;(7) 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;(8)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、工具不准动用;(9)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,不准开始检修;(10)停机检修后的设备,未经彻底检查,不准启用;(11)未办理登高作业证,不系安全带、脚手架、跳板不牢,不准登高作业;(12)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,不准作业;(13)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,不准使用;(14)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,不准独立作业;特殊工种职工,未经取证,不准作业。
技术支持:华夕网络【华夕建站】